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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水利建设如何“加速”?
发布时间:2012-03-04    浏览次数:
   “中国水之利”系列评论之二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代替的基础支持,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近年来,国家通过加大投入,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水利建设,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当前我国民生水利基础依然薄弱,民生水利建设任务仍然繁重。在防洪保安方面。目前大多数中小河流未进行有效治理,有的仅能防御35年一遇洪水,有的甚至未设防;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面。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还要解决约2.4亿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此外,现有的灌排措施工程坏损率高,大型灌区的骨干建筑物坏损率近40%,田间工程配套率仅约50%,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亟需加快推进。

  那么,如何尽快补上这些历史欠账,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大发展,关键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大水利资金投入。要进一步提高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水利建设投资的比重,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对水利的投入。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下发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制定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渠道,扩大规模。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搭建支持水利建设融资平台,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特别是要落实好水利工程中长期政策性贷款和贷款财政贴息的政策,扩大水利工程贷款规模;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充分调动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二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一方面要发挥好县级在民生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强化组织实施。民生水利建设项目面广、量大,县市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切实做好民生水利的项目组织实施,组建专门的项目法人,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民生水利项目建设。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控体系,把责任落实到部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防止豆腐渣工程。

  此外,还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切实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作为头等大事,促进水利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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