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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水缸子”也需关注
发布时间:2012-03-04    浏览次数:
   “中国水之利”系列评论之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日前正式公布。意见提出,要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引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鱼虾绝代,到了今天,癌症灾害。”民间顺口溜形象地勾勒出当前农村污染的尴尬与危机。据《农民日报》报道,我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年上升。这无疑是令人黯然的现实,不少地方出现癌症村,显然与农村环境不佳大有干系。

  在此情势下,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颇有必要。这是改变城乡环保差距,对“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环保思路的有力矫正,也是真正让农民免遭污染侵袭,提升生活质量的必需之举。其实,早在2008年,李克强副总理就指出,我国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也发生在农村,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是有机整体,务必改变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状况,保障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安全,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农民的粮袋子应关注,水缸子也应关注。那么,究竟该如何关注?应先弄清楚农村污染的原因。其一,乡村企业污染。据报道,在不少地方,乡镇企业得到发展,但各种作坊式的企业呈现出一种无序发展的态势,乡村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其二,城市污染源转移。应该看到,当下城市环保治理较为有效,但那些环保不过关、被“驱出”城市的高排放企业纷纷“下乡”,由此乡村污染形势急剧恶化。

  与此同时,城市污染倾倒也不容忽视,农村成了一些企业倾倒垃圾的站点。此前《人民日报》报道,江苏一化工企业危险废料被运往安徽农村倾倒,污染触目惊心。安徽省环保厅的化验结果显示,这些倾倒的危险化学品里含有二氯苯、苯已铜等,有毒性,如果被人吸入或者接触皮肤对人体会有危害。这不是孤例,统计显示,从全国范围内看,跨界倾倒化工废弃物已成为多发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比如,安徽省环保部门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内发现近十起跨省倾倒危险废料污染事件,这些化工废料大都名列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当然,农村污染也与农村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一些农民生活习惯传统有关。权威数据显示,全国污染排放总量农村占了一半,全国4万多个乡镇、约60万个行政村,大多数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另有统计显示,全国农村年产生活污水90多亿吨、生活垃圾2.8亿吨,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全国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总排放量达27亿多吨。

  治理农村污染对症下药,才有可能药到病除。这既要制度健全,比如制定农村环保条例,也要依靠加大罚则,还需提高农民的环保素养。去年,在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今后若地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力,相关省市主管环保的省部级官员及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将整治农村环境与官员政绩考核挂钩,值得一试。

  没有农村环保,就没有幸福家园,即便城市环保搞得再好,我国的环保大业也会跛脚。真正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才能重现昔日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农民也不再为水缸子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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