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各方树立正确品牌观。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同时广泛开展农产品品牌化建设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向广大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传授有效方法。
二是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农产品品牌化扶持力度。按产业以优惠政策扶持引导同产品企业合并做大,对现有“小、散、弱”品牌加以整合。建立农产品品牌创新信息平台,鼓励科研组织和高端人才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品牌化经营。加大财政扶持和奖励,建议对获得国家级著名品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各种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质量认证的企业给予一至三年税收优惠,对进行商标注册的企业、合作社及农业生产大户给予注册费用补贴。
三是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强化品牌载体支撑功能。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效率、提高涉农企业税收优惠及贷款支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重视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模式,着力发展“企业+商标+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
四是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品牌内在价值。鼓励涉农企业,特别是出口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森林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完善并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拓展农产品品牌化营销渠道,健全品牌管理体系。通过举办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等多样化营销活动,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加强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市场信息、加强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批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加快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组织优势农产品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