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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加大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发布时间:2012-03-04    浏览次数:
   “中国水之利”系列评论之四

  据水利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了“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的考察显示,革命老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有的高达70%~80%。侵蚀强度在中度以上的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2%。

  我国革命老区曾在抗日战争时期和土地革命时期为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全国革命胜利奠定了基础。但因地处偏远山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多数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部分地区极度贫困。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旱涝灾害,致使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群众生活困难,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所在。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就在以陕北、赣南、太行山等革命老区为主的八片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了重点治理,成效显著。调查显示,凡是经过连续、集中、综合治理的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到50%,实现了基本农田、粮食产量和群众收入“三增加”,农业生产条件、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三改善”,水土流失量、坡耕地及贫困人口数量“三减少”,成为回报老区人民的民生工程。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对有效改善革命老区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老区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以目前的治理速度和水平,还难以满足广大老区群众对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

  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工程涵盖范围小,治理速度慢。正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涉及老区县82个,仅占全国革命老区县总数的6%。尽管四期工程由过去的42个县扩大到106个县,但规划治理面积也仅有0.31万平方公里/年;二是国家投入少,补助标准低。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国家投入由过去的每年3000万元增加到1.6亿元,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投入水平实际呈下降趋势;三是“两工”取消,投工缺口大。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工程建设的投入主要依靠治理区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农村“两工”取消后,群众投劳大幅减少,加之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现象日益增多,地方政府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的难度加大,难以满足扩大治理规模的需要。

  为了加强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国务院领导在2008年对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做出了明确批示,要求水利部、财政部进一步加大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近年来,水利部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将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改善老区民生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狠抓落实。

  应该说,革命老区群众对通过水土保持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脱贫致富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多数革命老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加大投入难度很大,迫切需要通过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统一规划、中央补助、地方实施的原则,加大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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