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业补贴,政策,稳定价格带,差价补贴
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明确指向、突出重点;市场导向、遵循规则;协调配套、提高效能”的原则,现阶段我国构建以价格支持为基础、以直接补贴为主体的农业补贴政策框架体系,必须进一步创新农业补贴支持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强农惠农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途径。为此,我们建议:
一、积极探索建立重要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
在全球农产品日益能源化、金融化背景下,如何保持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与价格的基本稳定,对管理通胀预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建议对重要农产品实行稳定价格带措施,其基本作用机制为,当市场价格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保证价格时,为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政策执行机构按照最低保证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农产品;当市场价格高于最高干预价格时,为保证市场平稳运行,政策执行机构将农产品储备投放市场,增加供给、平抑价格;当市场价格处在稳定价格带以内,政府对价格不采取干预措施,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价格(下图)。如政府掌握的储备不足,可以通过紧急进口等措施增加市场供给,使价格稳定在可控范围内。
农产品稳定价格带制度
目前玉米作为饲料以及粮食深加工原料,国内购销市场化程度较高。特别是在国际市场,由于美国40%以上的玉米生产量用于燃料乙醇生产原料,玉米价格已经与石油价格紧密相关,对国内市场价格影响显著,使近年来玉米价格波动频繁,对其他粮食产品以及养殖、食品等下游产品市场影响巨大,保持市场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建议以东北主产区的玉米作为试点,研究设计玉米稳定价格带制度。设计要点为:
第一,合理确定玉米调控价格水平。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费者以及下游养殖业承受能力和玉米成本收益等因素,合理确定玉米的最低保证价格和最高干预价格。要注重与市场调节机制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持政策的基本稳定。
第二,抓紧建立粮食等农产品价格预警系统。建议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系统、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中储粮总公司原粮收购价格等信息为基础,建立中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预警监测信息系统[①这可以作为整个价格支持措施的基础技术支撑。将该系统的市场价格信息,作为启动或退出国家政策性收购的依据,改进和完善当前仍带有随意性的政策启动机制。]。及时发布价格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第三,明确政策执行主体。最低保证价格收购与价格平抑调控互为一体,建议由同一政策执行主体承担。
第四,建立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调控储备。借鉴目前粮食专项储备、政策性临时储备的经验,探索建立重要农产品调控储备,专门用于稳定市场。需要注意的是,调控储备量不宜掌握过多,避免形成市场不稳定预期,加剧市场波动。
建议采取市场化方式收购重要农产品的调控储备。即在市场价格处于稳定价格带以内时,政府指定的政策执行主体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按市场价格挂牌收购,完成储备收购计划即退出。收购执行情况、进度监控、执行监管、审核验收等程序可参照目前“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相关规定;收购费用包干使用,保管费用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负担。如果市场价格处于稳定价格带以内,但处在相对高位运行,可以设定收购最高限价。当市场价格高于收购最高限价时,暂停调控储备收购,待农产品价格回调至最高限价以下再行收购,防止收购进一步推动价格高位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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