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水利骨干工程建设。支持海堤工程、新一轮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提高水利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支持实施南水北调干线及配套工程、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小清河调水补源工程及平原水库和河道拦蓄建设,为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水资源。启动实施水文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积极推进“金水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水利信息化、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
二、大力支持“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幅度增加专项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和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规模,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与节水改造,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面推进农村“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积极支持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地开发利用。
三、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不断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倾斜。积极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加快促进农机农艺结合,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农机服务组织。
四、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大“绿化山东”投入力度,启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农村中小学绿化工程,继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支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扩大森林抚育补贴和造林补贴试点规模,不断提高我省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保有质量。支持山区、丘陵等地区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沂蒙山区等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支持开展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太阳能光热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农村新能源发展。(山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