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轮驱动”农为本
——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增产增收、提质增收、节本增收
在2011年6977元的农民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性收入约占46.2%,工资性收入约占42.5%,转移性收入占8.1%,财产性收入占3.3%。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幅均超过20%。农民增收呈现出“多轮驱动”的良好格局。
农民增收是农村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关系缩小城乡差距,关系农民福祉。代表委员们认为,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养殖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不仅是提高农业素质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不断扩大生产的深度和广度。
“目前农民种地成本高企,农民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被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凡委员认为,国家应该采取措施,控制农资价格过度上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节本增效。
“对于农业县市来讲,提高农民收入必须做好依靠农业增收这篇大文章。”山西省吕梁市委书记杜善学代表认为,一方面要研究市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打造特色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特色品牌,另一方面,要彻底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瓶颈,让农业科技真正参与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在增产的同时提高品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优质优价。
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董事长宋丰强委员认为,粮食增产靠科技,农民增收也要靠科技。“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应常抓不懈,不能只是走走过场,要大力扶持发展各类社会化的农技服务组织,给农民多送农业科技致富经。
“现在很多地方面临农业劳动力老化、兼业化严重的现象,未来农业生产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规模经营,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大规模应用先进的农业科技。”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代表认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民增收不仅要靠增产,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招鲜”,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高品质,对于园艺产品来说尤其如此。
“内外”结合政策给力
——继续强化提价增收、补贴增收、打工增收
从农业内部条件看,农民收入增加是由于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实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和价格双提高;从外部条件看,农民收入增加则是由于农民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增长,各项农业补贴带来的转移性收入持续增加,以及农民土地经营权转让等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提高。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保持农民快速增收好势头,应该从农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着力,巩固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新的惠农举措,继续强化提价增收、补贴增收和打工增收。
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委员建议,政府以较高的价格收购农民的粮食,然后以平价出售粮食。这样既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价格的平稳,又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收入。国家出台和实施了多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如粮食最低保护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对促进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仍然非常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从钟祥农民种植比较效益来看,种一亩水稻纯收入800~900元,棉花900多元,花生1600多元,平均每亩收入1000元。一家种10亩田,还抵不上出去打半年工,农民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合理体现,农产品价格仍有提升空间。”湖北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家贵代表认为,应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严格调控中间流通价格环节的前提下,切实让农民从价格上升、产品增值中得到更多收益。[Page]
以各项农业补贴为主的转移性收入比重逐渐提高,成为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一大亮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委员认为,要扩大各种补贴规模和范围,重点扶持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和旱作节水高效农业。同时,提高农村社保水平和补助标准,使农民从中获得转移性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地方甚至成为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浙江苍南县宜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长杨成涛代表认为,大力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仍是今后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国家已经出台相应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企业产业升级改造,这将为农民工工资持续提高创造条件。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申联彬代表认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尤其是在离家不远的中小城镇就业,既能降低举家外出打工成本,又能兼顾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更有保证。
“加减”有方多措并举
——推进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
代表委员们认为,推进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保护农民的权益,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今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
民革中央常委、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夏涛委员认为,当前农民增收难度越来越大,原因之一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较少。应该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要扩大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来持续较快地增加农民收入。可以通过加快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来改造农民集体产权制度,把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做好。
“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的重要途径。”重庆市政协秘书长王长寿委员认为,要提高公益性征地的保障标准,经营性用地让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经营,拓宽农民包括本金、红利等其他财产收益的增长渠道。杜善学代表认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一个有效渠道。
除了增加财产性收入外,代表委员们认为,还应多措并举做好农民增收“加减法”。“农民增收的渠道正在从耕地向山地扩展和延伸,国家应将现行的各项惠农政策延伸到林业,尽快出台造林、抚育、林木良种、林业机具购置、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等补贴,激发林区农民增收潜力。”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陈清华委员建议。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黄鸿翔委员认为,未来提高农民收入,要挖掘农业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潜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已不适合形势,应加大组织化程度。政府要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有意愿的村民自动联合组织起来,成立综合性农民经济组织,形成土地规模经营,共同面对市场风险。
“‘农民+农社+农企’”已成为农业转型中最有效的组织形式之一,能较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委员建议,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如对合作社的组建提供必要的资金帮扶,对合作组织实行减免税收、行政规费等优惠政策,减轻农户及农社负担。针对农产品进城、进批发市场面临高昂成本支出的现状,刘凡委员认为,应缩减农产品流通环节,调节道路收费和改善物流环境,间接实现农民收入增长。
一方面要保持农民增收的持续性,另一方面还要让增收的增量加大、增幅提高,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代表委员们认为,应该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制定一个国家战略,让农民增收成为一种常态。现在许多地方提出了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如粮食主产区靠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东部发达地区靠增加财产性收入等,各地因地制宜,农民增收之路正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