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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丹签署谅解备忘录 绿色食品合作进入实质阶段
发布时间:2012-02-27    浏览次数:

   222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王运浩与丹麦农业和食品委员会主任劳恩森(Mr. Jan Laustsen)代表双方在京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双方的绿色食品合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建设阶段,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绿色食品品牌的国际影响力。丹麦贸易与投资事务大臣皮娅欧勒森(Ms. Pia Olsen Dyhr)女士、丹麦王国驻华大使裴德盛(Mr. Friis Arne Petersen)先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局副局长毕克新、丹麦王国驻华大使公使衔参赞罗蔓蕊(Mrs. Soren Jacobsen)、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王建平、丹麦农业和食品委员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劳九迟以及有关政府和企业等部门40余位代表参加了签字仪式。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与丹麦农业和食品委员会此次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双方在绿色食品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积极开展绿色食品境外认证,并不断加强绿色食品标准、贸易及标识保护等领域合作。

  据了解,积极开展境外认证与对外交流是我国绿色食品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绿色食品品牌国际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已分别在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已有法国、澳大利亚、芬兰、加拿大等5个国家6个企业的15种产品的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认证产品涉及大麦、乳制品、棕榈油等,产量达112.8万吨。

  在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王建平与丹麦农业和食品委员会主任劳恩森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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