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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解农村长期环保之“渴”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次数: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公布。意见提出,要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2日中国新闻网)

  长期以来,我国环保“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城乡环保差距十分突出。目前农村环境形势严峻,据2010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农村的污染排放中COD43%,总氮占57%,总磷占67%。全国约4万个乡镇、60多万个建制村中,绝大部分污染治理还处于空白。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活垃圾随便堆放,生活污水随便排放,直接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二是养殖业的污水、粪便没有加以处理,造成了严重污染;三是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氮、磷大量的流失,使水源受到富营养化的威胁。就拿河水污染来讲,民间流行的顺口溜夸张又形象地反映了这一严峻现实:“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饮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鱼虾绝代,到了今天,癌症灾害。”

  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不高。长期以来,农村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村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二是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机构设置滞后,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得不到落实。三是农村环境监管力量过于薄弱。虽然现在许多地方乡镇一级政府也建立了环保机构,设立分管领导,但是多属空架子,基本没有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由于地域辽阔,污染状况复杂,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非常多,机制、资金、监管都比较缺,因此环境治理必须攻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动员广大村民,以解决农村“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优化农村生活环境,建设富裕文明美好家园。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重点,不仅能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能及时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新农村。这实在是一场“及时雨”,将能解农村长期的环保之“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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