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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学习贯彻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之二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次数:
千方百计稳住农业生产、稳住农产品供给、稳住农产品价格,并力争稳中求进,对于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对此,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思想不能麻痹、工作不能松懈、政策不能减弱、投入要有增加,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

  尽管这些年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但我国农业生产能力仍不稳固,供求关系仍然偏紧。今后,随着人口总量继续增长、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会持续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升,而耕地和水资源紧缺、农业生产成本上涨、青壮年劳动力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农业稳定发展的难度越来越大,保持农产品供求平衡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一号文件”提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农产品价格不大起大落。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

  “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中城市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今年“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

  在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方面,要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适时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在主产区利益补偿方面,要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在生态补偿方面,要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在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方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同时,要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一号文件”明确,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在农村金融政策支持方面,要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方面,要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监管方面,要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在农业保险方面,要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

  “一号文件”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指向明确、要求具体的政策举措。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方面,要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要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我们相信,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就能够实现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要目标,并为农村经济发展形成更多的后劲。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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