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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体系建设”促进山东农业科技跨越
发布时间:2012-02-20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平台体系、公益性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四大建设”,把握农业创新方向,突出创新重点,完善创新机制,改善创新条件,强化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支持经营性社会化农技服务,提速农业科技跨越发展,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创建国家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农业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产业技术研究为重点,加快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推进农业科技资源整合,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建设覆盖主要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按照国内一流目标,建设省级农业院所高校的重大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形成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集群;积极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扶持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创新研究,培育企业主导的农业技术创新联盟。

  加强农业科技平台体系建设。坚持开放、共享、联合,建设覆盖全省、层次清晰、人才聚集、装备精良的农业科技平台体系。依托农业院所高校和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扩大省市科研机构联合与合作。加大对国家农业科技黄淮海创新中心、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支持,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综合性现代农业研究、试验、示范基地。按照农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办好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强黄河三角洲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

  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机构,明确公益定位,设立公共岗位,实行聘用制,严格岗位条件和责任。争取3~5年时间,每个农村社区配备一名全科农技人员。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相衔接。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推行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将农技推广实绩和农民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扶持社会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坚持社会化和多元化,积极支持和引导合作组织、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邮政物流、农资企业、院所高校等农技推广主体,形成公益性与市场化服务同步发展的格局。对重大科技推广项目实行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标投标等,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竞争和承担任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鼓励农技人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方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和合作组织。(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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