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科技”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2011年中国农业科技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已经达到52%,但农业科技进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国家需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可以说,科技创新已成为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农业科技创新必须综合配套,要以政策扶持和制度创新为依托。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农技推广。当前,农技推广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三权的权限界定问题,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活动的区分问题,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问题等都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明确,最终通过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成为有约束性的制度安排。要着力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打破部门、区域、单位和学科界限,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农业院校、科研单位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协同创新的机制。
谁能控制种子,谁就能控制农作物生产和食物的供给。在种子产业的生物技术和转基因技术研究领域,目前还是大型的跨国公司占据主导地位。需要制定明确具体的促进中国农业技术进步和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培养我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品种(包括非转基因的作物品种和转基因的作物品种),构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品种的技术体系,与大型跨国公司抗衡,避免出现外资控制中国种子产业的局面。
实现“强生产”的目标难度依然很大
2011年我国粮食总产达到11424亿斤,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但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仍然薄弱,农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难度仍很大。
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薄弱,欠债较多,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2011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在前两年大幅增加的基础上首次超过1万亿元。 2010年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占49%的比重指标就为以后年份的农业农村基建投资强度设立了一个标杆。政府对“三农”投入的政策措施从定性到量化,指标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实,为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在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基础上着力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马克思曾经说过:“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只有更少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能使用更多的农业资源,他们生产的剩余才能更多,收入才能增加,社会才能发展。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立足于国内,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在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着力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保护耕地资源,这样才能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务农劳动者收入的提高。
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过程中,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模式如何实现规模经济,小规模农户如何走上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现实是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在各地看到的往往是一种混合型、多样化的农业经营模式,走的是一条兼容性较强的道路。但从全国来讲,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仍然有旺盛的生命力。发展现代农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所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要防止损害和侵犯农民经济利益的事件发生。
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还要着力培育从事现代农业的主体力量。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和一个有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激励一部分年富力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农民在农业中创业、发展、致富,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农业企业家,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鼓励他们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使他们成为从事现代农业的主体和主力军。[Page]
“强民生”是“保稳定”的必要之举
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是慈善或恩赐的政策举措,而是把农民应该享有的权利赋予农民。近年来,各级政府更加关注改善广大农民的民生状况,加快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步伐,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领域和范围,不断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民生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的实施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老百姓得到实惠,社会利益格局失衡的状况得到改观,必将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增进社会的和谐程度。同时,这些都需要把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转到农村,但关键是这些投入能否促进经济发展,能否提高经济效率。
公共财政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将投资用于边际效率最高的地方。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仍将起着巨大推动作用。关键问题是投资的方向和目标。长期以来,政府投资多用于城市建设,很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转变投资的重点和方向,更多地关注农村的民生工程,无疑是雪中送炭,必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国内需求不足和城乡发展失衡的突出矛盾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仍偏重于投资和出口,而忽视消费,这个趋势在农村更为明显。扩大国内需求最大的潜力在农村。中国广大农民的消费需求不足是现有分配关系的产物,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约束条件下,市场力量无法自发地改变分配关系,通过政府干预促进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就成为必然的选择。这种干预应着眼于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减轻农民负担、免除其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两个方面。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他们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但缺乏现实的购买力,他们最担心的是看病难、看病贵,教育费用高,弱势群体衣食无着,老年农民生活失怙,这些担心又进一步抑制了他们的消费需求。通过扩大公共财政支出来改善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使不同地区的乡村基层的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得到保障,当下即可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免除农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财政支出也可以迅即变成一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直接消费,从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注民生可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人力资本,改变他们能力被剥夺的局面。长期以来,我们的收入再分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民及其子女的能力建设,没有为他们提供与社会其他人士公平竞争的一个平等的起点,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的质量难以提升,就业机会难以获得,农民收入难以增加。在农村的民生工程中,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事业、文化事业以及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实际上也就是注重农民的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这样将促使农村庞大的人力资源转化为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本,培养出数以亿计的体魄健全、思想和文化素质高的新型农民,而他们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出农村,也将适应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对劳动力的需求,在城镇化和工业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善农村的民生状况,将建立起一个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从而为宏观调控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部委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