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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财政对农业总投入增幅将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称,“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该规划称,到2015年,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超过5.4亿吨,粮食播种面积超过16亿亩,棉花总产量超过700万吨,油料总产量增加到3500万吨,糖料总产量超过1.4亿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要从2010年的30%提高到2015年的36%,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10%

  为此,规划称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

  同时,还要加快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发展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县域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农业中长期贷款,加强考核评价。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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