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服务三农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 利用信息技术助推三农发展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

  与以往不同,2012年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强农业科技,利用信息技术加快“三农”发展。文件指出,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而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12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2012年一号文件明确了农业科技创新方向,指出要着眼长远发展,将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作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

  此外,2012一号文件认为,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就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应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以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增加涉农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数量,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2012年一号文件还就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等作了具体要求。指出:“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

  在农产品流通方式上,文件强调创新。文件提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2012年一号文件鼓励农产品信息共享,鼓励抓紧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业统计调查和预测分析,提高对农业生产大县的统计调查能力,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防止各类虚假信息影响产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

 

 上一篇:山东农业健康发展呈现“七大标志”

 下一篇:山东农产品对外贸易首现“逆差”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德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鲁CP备11033178号-1

主办:德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电话:0534-2321660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德兴中大道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