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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业遵循八个原则做大做强
发布时间:2011-04-20    浏览次数: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2010030107:42 农博网--《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种业要做大做强,形成与跨国公司抗衡的能力,就必须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以保障种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原则一:规划为纲

  中国的种业发展规划相对滞后,各地参差不齐。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均需加强,全国一盘棋,建立统一规划;需要特别注意中央与地方种业发展规划之间应形成有效的对接。

  原则二:政府引导,市场主体

  我国在公共资金分配上存在一定问题,需要由政府合理引导,在科研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倾斜。科研院所要投向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企业要投向商业化育种和竞争性研究,推动两者之间的密切结合,发挥协同效应。

   原则三:分类指导,梯度推进

  政府对种业的管理不能一刀切,必须进行细分。其一,种业具有不同的领域,如蔬菜、玉米、水稻、大豆等,市场开放的程度有所不同,被跨国公司垄断的程度也有所不同;其二,国内企业有规模大小之分,经营重点不同,面临的情况也不相同;其三,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的目标不同,采取的应对策略也就相应地不同。因此,政府对种业的管理必须根据不同的种业类别、企业规模及发展阶段,有区别地对待。

中国种业在有长远规划的同时,还要有阶段性目标,对不同领域的种业做大做强应有先后顺序,区分不同的梯度层次,抓住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技术,在此基础上再对成功的范例加以推广,实行整体推进,提高种业的总体竞争实力。

  原则四:提升平台

  目前,主要是中国农科院和科研院所的体系掌握了大量种业研发平台和资源,但仅有这些平台是不够的,还需要鼓励企业成立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将其融入中国种业做大做强的体系中。

  原则五:协调利益,机制灵活

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对于公共资源,由国家集中提供服务,比如成立中国农作物种子(质)资源中心和国家品种知识产权保密审查制度,前者搜集优秀种子(质)资源免费提供给种子行业的科研单位使用,后者主要支持种子(质)资源分子身份标识开发利用;而竞争性资源则放给市场,注重商业化,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在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建立合适的接口,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发挥不同环节间的协同效应。  

    原则六:推动整合

  中国种业需要组成许多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在这种联合体中,既有代表国家利益的部分,也有代表企业利益的部分,政府需要推动科研资源和经营资源的结合,给予扶持政策,共同对抗跨国公司。

  原则七:重视人才,保护资源

中国种业需要遏制种业人才和一些核心的研发成果流失的不利局面,通过设立富有吸引力的薪酬和激励机制,防止人才流失。据资料表明,中国现已保存38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名列世界第一,但这些种质资源若被国外的先进技术掌握并获得专利,其研究成果就控制了种子。因此,中国种业做大做强,就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种质资源,防止被国外通过各种渠道窃取。

  原则八:严格执法,提高保障

基层市场良种侵权、假冒等行为依然大量存在,这不仅给农民和农业带来负面影响,还打击了大量投入资金开展研究的企业。种业发展必须强化执行能力,严厉打击盗版、换袋等不法行为。中国种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例如推动设立制种生产风险基金和保险制度的法律化,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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