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第七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并展开集体学习研讨。
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宗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院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涛,财务部门负责人张红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当前正是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期,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干部与党的纪律方面的思想内容融合起来学习,很有必要,也十分重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院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定力,心中牢树“严纪律”这根弦。一是要严于律己。严的是政治品质、纪律规矩,律的是思想操守、道德修养,要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在自查自纠、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二是要严负其责。把责任牢记于心、贯彻于行,让初心永远保鲜、永不褪色。要做到为政有责、兴业有责、管理有责,把责任体现在事事处处、时时刻刻。三是要严管所辖。严管就是厚爱,领导干部既要管自身、严自身,更要抓单位、严部属,要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等方面带好头、尽好责。(撰稿:王宇赏 核稿: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