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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推动全院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

德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这是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眼统筹“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为新时代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认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意义

(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强院建设的基础支撑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科研单位发展壮大的助推剂,作为市级农业科研单位要充分认识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队增强本单位发展竞争力和持续力的决定性意义,把科技创新作为全院核心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全院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强院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适应变革的必然选择

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和拓展,作为市一级农业科研单位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强抓科技创新机遇,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勇攀科技高峰,破解区域农业发展难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内涵发展的客观需求

新时代新征程,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我院通过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提高科技贡献率,助力解决区域农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发展主动权放在首位,探索出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发展道路。

二、全面落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面向生产需求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生产需求为创新目标,加大农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难题的创新突破,注重创新与市场需求融合,做到创新成果“即研即转”,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通过创新成果与市场应用形成良性循环,实现我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人才支撑

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有强大的人才支撑,聚焦我院重点发展方向和学科建设,面向省内外重点高校引进一批优秀博士、硕士,加强科研创新力量。加大与省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合作,柔性引进一批高水平科研创新人才,探索与我院共建创新团队,形成联合创新模式,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完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度体系建设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单位吸引力、凝聚力、容纳力,对现有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科技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服务、支持、激励政策,赋予科研创新人员更大自主权;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政策,加强院属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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