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我院离休干部赵迎新同志荣获此纪念章。
9月17日下午院工会主席张超同志、人事处处长张艳菊同志走访慰问离休干部赵迎新同志颁发纪念章,对他为新中国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
据了解,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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