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农产品增值收益,2013年以来,山东省农发办累计安排省以上财政资金1.33亿元,引导市县财政配套投入1065万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2.84亿元,在全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山东确定16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试点,明确规定财政资金的30%作为农民或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企业中的股份份额,并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固定分红、利润分红或股权保底分红等方式,分享企业增值收益。
目前,试点项目已全面启动,预计建成后可直接带动农户3万多户,新增就业1.1万人,带动当地农民增收3.42亿元。(大众网)






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