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省财政厅日前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生产的农产品及农膜、种子、农机等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在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免交车辆通行费。(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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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财政加大税费减免惠农力度 |
| 发布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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