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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公布
发布时间:2014-01-06    浏览次数:

  从今起,大连市出口粮食加工质量安全示范区、亳州市谯城区出口中药材质量安全示范区等144个示范区,生产加工企业凡申请备案或注册登记,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可直接给予备案或注册登记。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及检验检疫监管便利措施。

  除简化备案注册程序外,这144个国家级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还能优先对外推荐注册,凡符合要求的,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出口检验放行享受便利,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据企业自检自控情况和检验检疫监管情况,对国家级示范区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给予出口检验便利措施。

  质检总局表示,将择优向境外推荐国家级示范区,推动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来自国家级示范区的食品农产品给予出口检验便利措施。(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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