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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大学毕业生回乡办家庭农场
发布时间:2013-09-16    浏览次数:

  山东省农业厅等8部门出台《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今后我省鼓励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可免收登记注册费、验照年检费和工本费。此外,我省还将执行农林牧渔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建设标准。

  根据《意见》,我省将科学规划家庭农场发展区域、产业布局,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引导种植养殖大户、种养能手向家庭农场转型,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和科学发展。鼓励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

  各地将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经营性用地也将实行优惠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予以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免收登记注册费、验照年检费和工本费。(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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