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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健全体系 扶持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发展
发布时间:2013-08-15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各金融机构将健全现代农业融资服务体系,扶持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德州市确定5个县市区作为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试点,其中在乐陵市、临邑县开展土地收益权质押贷款,在庆云县开展大型农用机械按揭贷款,在禹城市开展蔬菜大棚抵押和农业订单质押贷款,在德城区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营服务机构。

  实施方案要求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县域金融机构要100%参与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健全农业订单质押贷款、“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年底前推动至少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成功。探索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营服务机构,充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顾问、管理顾问、销售顾问。(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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