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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山亭推行农村集体 “三资”委托代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3-08-07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在全区10个镇(街)、268个村(居)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

  枣庄市山亭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是指在镇(街)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各村(居)的“三资”运行情况,其主要内容是: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类制度、四个原则、五权不变、六个统一。“一项委托”,即村集体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给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二级审核”,即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村监会和镇经管站两级审核。“三项制度”,即规范资金制度、资产制度、资源制度。“四个原则”,即权属不变原则、民主自愿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成员受益原则。“五权不变”,即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收益权不变。“六个统一”,即统一账前审核、统一票据管理、统一合同监管、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公开日期、统一监管网络平台。

  该区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不仅有效提高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为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而且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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