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镇里把关,我们可能早跟那个石材废料加工厂签订了用地合同,到时候石渣堆积成山,石粉乱飞,我们可怎么向全村村民交代啊!”7月8日,汶上县苑庄镇作里村村党支部书记王宜山对记者说道。
原来,作里村两委为发展经济、招商引资,计划引进某石材厂,便向镇招商办、村建办申报了石材加工项目。经过分析调查,镇招商办、村建办认为,该石材厂主要从事石材废料、废渣的再加工,石粉多、污染重、噪声大,与全县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污染项目相驳,最终形成了不宜引进石粉废料加工的调查报告。拿到报告,村两委干部才意识到其严重性,及时终止了该项目。
“我们意识到,各村两委班子在具体村级事务决策中缺乏制度约束,在法律政策、村务流程、民主权利、科学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从今年4月6日开始,苑庄镇在全镇32个村级组织中实行村级事务‘三级联审’决策新机制,即:群众会初审、“三委”会联审、镇主管部门会评审。”汶上县苑庄镇党委副书记户继广说。
据介绍,群众会初审即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或财务支出事项时,村干部将提出的初步意见召开群众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对村民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初步审定。审定意见做到“三有”,有会议记录、有群众意见、有初步结论;“三委”会联审需村两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召开由三委会成员共同参加的集体会议,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事项进行集体会审。符合政策要求可以采纳的、不符合政策暂不采纳的、经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采纳的,分别做出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对“三委”会审的事项,在全村予以公示。镇主管部门会评审则是经村“三委”会审后的事项,镇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镇发展的总体发展规划和项目可行调研审核把关,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报镇分管领导批准,由社区总支通知村实施,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将意见反馈给村委会。镇政府审定的事项,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和相关政策办理或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然后村级按程序组织实施。
实行“三级联审”制度以来,苑庄镇各村大到计划投资上千万元的社区建设,小到投资不到10万元的小型食品加工项目,都严格按照“三级联审”程序审议,及时叫停了12个不合格项目,规避经济风险百万元。(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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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上县苑庄镇“三级联审”把关村级事务 |
|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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