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媒体聚焦_bak

金乡大蒜被评为“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

  记者从济宁市工商局了解到,在山东省工商局组织的“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专家评审会上,金乡大蒜获得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可和好评,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
  多年来,金乡县十分注重“金乡大蒜”的品牌培育,确立“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大蒜产业”的奋斗目标,并积极开展系列争创评选活动。此次入选“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商标”,对于提升金乡大蒜的品牌效应和推动大蒜产业的发展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大众日报)

 

 上一篇:草莓农场“三级跳”

 下一篇:“全国种粮售粮大户”当上农场主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德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鲁CP备11033178号-1

主办:德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电话:0534-2321660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德兴中大道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