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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充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稳价惠农”
发布时间:2013-02-22    浏览次数:

无论是市民还是农户,都不愿农产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农超对接、订单农业是缓和价格波动、解决农产品销路的一剂良方,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兼顾农、超双方利益?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物价工作会上,山东省提出将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来实现稳价惠农,当价格过低时补贴到对接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农户,逐步熨平价格波动周期,保障农民有合理收益。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已有13个市设立了价格调节基金,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规模,规范筹集、使用和管理。对于利用价格调节基金稳价惠农的措施将先行试点,继续探索和完善。

同时,山东省将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推行收费公示和实名制,加强成本核算。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各类市场收费时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同时进一步深化实施价格惠民,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教育、看病、居住负担,完善落实社保和物价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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