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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农”发展必须直面“三个仍然”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次数: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2日在京闭幕。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现代化滞后,经济社会体制中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三个“仍然”是农情,更是国情,需要全党全国人民清醒认识,牢牢把握。(据1223日《人民日报》)

  “三农”强则天下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做好“三农”工作,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如何才能有效推进“三农”发展?笔者认为,全党全国人民必须直面“三个仍然”,以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上下一心,突出重点,瞄准难点,攻坚克难,努力谱写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奋力创造城乡共同繁荣的新辉煌。

  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该体制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确实有效促进了我国农业发展,解决了亿万人民吃饭问题。但在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这种农业经营体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有所创新。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精神,在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有利于发展粮食生产和提高农业效益的新机制。要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当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户籍人口城镇化速度慢于常住人口城镇化速度,这种“新二元结构”,既影响了城乡经济发展,又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促进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居住落户。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无论是承包地换户口,还是宅基地置换,都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决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明确城镇政府对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有效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障碍。

  要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三农”发展,就是要大力统筹城乡发展。当前,我国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而且原因比较复杂。面对这种严峻形势,我们要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关系。要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继续理顺农产品价格,通过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措施,保持农产品市场价格稳步提高并快于成本上升幅度,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当然,增加农民收入不能只局限于“收入”,还要着力减少农民的“支出”,包括农民的教育支出、通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等。只要我们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地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创造出城乡共同繁荣的新辉煌。(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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