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省级龙头企业授牌仪式暨山东省农业产业化协会换届会议今天在济南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120家,成为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要抓手、农民就业增收的主要渠道、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经营形式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
据山东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统计,2011年底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已达2万多个,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120家,销售收入1.2万亿。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2170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165家,50亿元以上的17家,百亿元以上的8家,全省已认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3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89家,有6个县(市)、46个村镇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山东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李传府介绍,我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省份,2002年以来,先后三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深化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2008年实施农业产业化“515”工程之后,近5年山东各级财政投入产业化专项资金20多亿元,撬动信贷资金800多亿元。
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经营形式。全省有2000多家龙头企业直接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5%以上的农户直接或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这一产业模式日趋完善,显著提升了农业的组织化水平。龙头企业自建标准化基地面积超过1200万亩,带动省内订单基地面积6500多万亩,引领了全省农业的标准化进程。同时,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大力推进,全省有近7000个农业基础较好、主导产业突出的村镇,在产业化组织的带动下,逐渐发展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镇。
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主要渠道。农民通过和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了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稳定增长,龙头企业从原料基地采购值达到5600亿元,占到农产品产值的一半以上,大大缓解了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保证了农民收入稳定。同时,龙头企业吸引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55万户,支付农户工资73亿元,这部分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据统计,去年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总数超过1800万户,人均增收1600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大部分龙头企业都在村镇安家落户,甚至集聚发展成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区,通过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危旧房屋改造等形式,帮助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成为改造农村面貌的重要力量。村企互动、村企联建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像滨州西王集团、东营华誉集团、德州中澳集团、济宁华光集团等都是龙头企业引领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代表。(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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