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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梁山县围绕破解“三农”难题建设服务型村级党组织,在开展土地托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实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村级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
开展土地托管,破解农民“种地难”的问题。梁山县把推进土地托管服务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坚持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农民土地使用权关系不变、农民受益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在乡镇和涉农职能部门政策支持下,村级党组织直接参与或协助基层供销社托管农民土地。坚持试点先行,组织部召集县直有关部门协助县供销社抓试点,多次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调度会,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共探索出四条全托管模式:基层供销社领办粮食专业合作社,村“两委”协助管理与服务;基层供销社流转农户土地,村“两委”协助管理与服务;村“两委”流转农户土地,基层供销社提供全托服务;村“两委”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基层供销社再与村“两委”签订托管协议,均可通过收益分成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全县已有8个乡镇确立11个试点村,吸纳农户1200多户,共落实托管土地10000余亩。这一举措,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创新了村级党组织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手段,也有效提升了服务能力。
推行“1+X”模式,破解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梁山县在拳铺镇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1+X”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决定加大投入、下大气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高效运转,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实力。“1”即实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制度,“X”即多种渠道增加村集体收入,并作为组织部长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来抓。一是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全县各行政村运转经费参照人均30元的标准,由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对村集体收入薄弱、达不到最低保障标准的,差额由县、乡财政补足,使全县经济薄弱村的运转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实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激励政策。对乡镇实行发展村集体经济实绩考核,每年消除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30%以上的,由县财政出资奖乡镇5万元;乡镇对村设立争先进位奖,对村集体空壳村、薄弱村和经济强村分别按20%或10%的比例设立新增收提成奖;对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村,适当降低村干部绩效工资。三是拓展村集体增收渠道。在推进常规增收途径的同时,鼓励兴建村级经营场所,在9个乡镇169个移民村,统筹利用移民政策及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规划建设种植、养殖大棚等,已有58个村制定或落实了经营场所建设规划。大力发展专业村特色村,对已经显现规模效益和有培养潜力的100个专业村、特色村,制定了扶持政策,分别采取镇对性培植措施,推行“支部+合作组织”等运行机制,形成增收渠道。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破解制约农村发展的“土地瓶颈”。梁山县把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突破制约农村发展“土地瓶颈”、构筑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和提升村级党组织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坚持合理规划,稳步推进,全县共规划63个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已开工建设13个。马营社区作为全县第一批社区建设示范点,村党支部在社区建设中坚持公开透明操作,从组织村民报名、旧房丈量评估、选址设计、工程施工、分配新房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村党支部创造性地利用走访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村上老干部以及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的“四级走访制”模式,深入做思想工作,实现了和谐拆迁。坚持分级举办基层党员干部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培训班,系统培训社会公共管理政策,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识和本领,探讨解决农村社会管理难题。在新型农村社区设立楼宇党组织,按社区党员所在楼宇划分到每一个区域,并在每个网格区域内成立党小组,每小组由一名党员担任小组长,与网格内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志愿者等共同组成网格管理队伍,使社区管理服务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了村级党组织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组建起一批党员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推行民情联络员、民意代言人、党员议事会、推行党员提案制等制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党员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向党组织反映意见建议,有效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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