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水利厅工作人员介绍,在1990年,省水利厅就编制完成了我省第一个水法规体系规划。期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并积极争取纳入地方立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我省先后制定颁布了7部地方性水法规和13部省政府规章,基本建立起具有山东特色的水法规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省水利投入达670多亿元,“十二五”将达1600多亿元。为了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需要,在国家立法空白的情况下,省水利厅积极主动地开展创设性立法,连续四年出台了5个创设性立法项目,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成为我省水利工作的一大亮点。
今后五年,省水利厅将围绕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规划制定《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和做好《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围绕解决水灾害威胁问题,规划制定《山东省抗旱条例》;围绕解决水生态退化问题,规划制定《山东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做好《山东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大众网)






当前页面: